書卷獎與弱勢助學

*書卷獎不須提出申請,生輔組每學期會依照教務處給的班級排名去排序得獎名單
待召開書卷獎審核會議後會公告得獎同學

Q1:什麼是【弱勢學生助學計畫】?

A1:為協助弱勢學生就學及培養學生獨立自主能力,本校訂定「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暨服務學習實施辦法」。計畫實施措施及內容如下:

措施 內容 業務承辦單位
助學金 按教育部規定辦理,補助級距分為五級,助學金額為12,000元整至35,000元整。 學務處生輔組

03-8565301

分機:1202

生活獎助金 為提供經濟弱勢學生每月生活所需費用,參酌全額獎學金精神,擇下列方式辦理:
1.核發每生每月6,000元以上之生活助學金者,學校得安排生活服務學習。
2.核發每生每月3,000元以上未達6,000元之生活助學金者,學校不得安排生活服務學習。
優惠住宿 依據第三條第四款提供低收入戶學生校內宿舍免費住宿,另提供中低收入戶學生校內宿舍優先住宿。
緊急紓困金 按「學生急難助學金實施辦法」及「學生清寒助學金實施辦法」辦理。 人文處

03-8565301

分機:1541

請參考網頁訊息:
生輔組
人文處

Q2:申請五級助學金補助金額?所需文件?及注意事項?

A2:

一、教育部按申請學生之「家庭年收入」分不同級距核發補助金額:

申請資格 政府及學校補助金額

(單位:元)

家庭年收入
第一級 30萬元以下 35,000
第二級 超過30萬~40萬以下 27,000
第三級 超過40萬~50萬以下 22,000
第四級 超過50萬~60萬以下 17,000
第五級 超過60萬~70萬以下 12,000

二、欲申請同學請於每年8/1~9/30上上校務行政系統填寫弱勢助學申請,並繳交戶口名簿(包括詳細記事)或3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(包括詳細記事)。

三、教育部將於11月20日前通知查核結果,由學校公告公布;若有疑義者請於12月5日前檢附佐證資料修正。

Q3:任何人都可以申請助學金嗎?

A3:就讀本校具有學籍(不含研究所在職專班)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,且無下列情事之一:
一、家庭年所得超過新臺幣70萬元。
二、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超過新臺幣2萬元,前開存款利息所得來自18%優惠存款者,得檢附相關佐證資料,由學校函報教育部專案審核認定。
三、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超過新臺幣650萬元。但下列土地或房屋之價值,經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認定者得扣除:

(一).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原住民保留地;其認定準用未產生經濟效益原住民保留地認定標準辦理。
(二).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具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。
(三).未產生經濟效益之非都市土地之國土保安用地、生態保護用地、古蹟保用地及墳墓用地。
(四).祭祀公業解散後派下原由分割所得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土地。

四、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未達60分以上。

Q4:申請助學金之家庭經濟條件之應計列人口為何?

A4:家庭經濟條件之應計列人口:

一、學生本人、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;學生已婚者,加計其配偶。
二、若學生有特殊困難者,如父母離異、父或母失聯、家暴困境或服刑等情事者,本校會自行考量酌予放寬家庭經濟條件計列範圍。

Q5:需提供家庭所得財產清冊嗎?

A5:家庭中具國民中小學或幼稚園教師、軍人身分者,才需檢附就職學校或機關開立之薪資所得證明,以供查驗。未提供者,本項補助不予核發;已核發者,教育部將予追繳。

Q6: 助學金補助範圍?

A6:補助範圍包含學費、雜費、學分費、學分學雜費、學雜費基數,但不包含延長業年限、重修、補修、輔系、雙主修及教育學程學分費等就學費用。

Q7:助學金的核發方式為何?

A7:

一、於第二學期註冊前,學校依查核結果印發下學期註冊繳費單,並扣除補助金額
二、該學年度實際繳納的學費、雜費、學分費、學分學雜費、學雜費基數如低於本計畫補助標準,僅得補助實際繳納數額。

Q8:若轉學、休學、退學、遭開除學籍之助學金還是會核發嗎?

A8:學生轉學、休學、退學、遭開除學籍之助學金之核發方式:

一、學生未完成上學期學業(如休學、退學或遭開除學籍)者,不予核發;學生未完成下學期學業(如休學、退學或遭開除學籍)者,已核發之助學金不予追繳,但復學或再行入學時,該學年度已核發的助學金,不再重複核給。
二、學生完成上學期學業後轉入新學校就學者,由轉入學校核發。
三、學生完成上學期學業後,下學期不再就學者,核發1/2補助金額。

Q9:同時有多重減免資格時,是否可重覆申請?

A9: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,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者,不得再申請本計畫的助學金。且同一教育階段所就讀之相當年級已領有助學金者,不得重複申領,故請同學申請對自己最有利的項目即可。

Q10:我想同時申請助學金及就學貸款可不可以?

A10:助學金核發以學年為單位,上學期申請補助,依教育部查核結果學校印發下學期註冊繳費單,並扣除補助金額。故先申請助學金後,於次學期憑減免後的下學期註冊繳費單,再到台灣銀行完成就學貸款手續。
注意!助學金一併扣抵於下學期之學費,故上學期學費並不會減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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